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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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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:我院荣获“市级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
日期:2019-04-16 00:00:00  发布人:保卫处   浏览量:

 

近日,市委、市政府印发了《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(标兵)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》(许文〔201959号),我院继2017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后,再次以优异成绩荣获“市级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
 

 

近年来,学院党委、行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坚持以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为目标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创新校园文化为动力,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,努力构建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,推动创建工作落细落实。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坚持德育为先,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学院建设发展总体规划,深入开展爱国荣校教育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持续推进依法治校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每个支部;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的首位,突出典型示范引领,在全院营造尊师重教、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;四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制定校园文化建设专项规划,打造具有电院特色的活动品牌,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,定期举办道德文化讲堂,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坚定文化自信;五是加强校园环境建设,开展校园“美化、绿化、亮化、净化”工程,用优美的校园景观和清正的校园氛围,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感受美、创造美的能力;六是切实发挥好学院场馆活动阵地的育人功能,精心谋划,构建网络阵地,弘扬主流价值,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,努力营造文明建设人人参与、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精神文明大创建格局,为学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内外环境。

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今年,我院将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凝心聚力,乘势而上,真抓实干,开拓进取,持续深化内涵式发展,积极创建具有电院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,为持续提升师生幸福感、获得感、满足感,助力许昌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做出新的贡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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